浙江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环保厅日前联合发布公告,拟从4月1日起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。
调整后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是:水污染物中除五类重金属因子(铅、汞、铬、镉和类金属砷,下同)外的各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,由每污染当量0.7元调整为1.4元;大气污染中除五类重金属因子外的各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,由每污染当量0.6元调整为1.2元;水污染物、大气污染物中五类重金属因子的排污费征收标准,分别由每污染当量0.7元和0.6元统一调整为1.8元;固体废物和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作调整,由此对环保设备生产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尤其是节能、无泄漏泵、经济型泵更受欢迎的。对此宜兴市宙斯泵业有限公司作为环保领域的主要泵类设备生产,供应商。特别推出了节能、经济、无泄漏的泵型分别是:YU耐腐蚀液下泵、UHB-UF全塑耐腐耐磨泵、FZB小型耐腐蚀自吸泵、CQB氟塑料磁力泵。供治理污染企业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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